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積極踐行“大食物觀”,推動食藥物質目錄修訂增補和新食品原料開發應用,更好服務食品產業發展,現就公開征集食藥物質目錄修訂增補和新食品原料申報意見建議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關于食藥物質目錄修訂增補
根據《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以下簡稱食藥物質),是指傳統作為食品,且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物質。國家對食藥物質,采用目錄形式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公布食藥物質目錄,對目錄實施動態管理。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本轄區情況,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提出修訂或增補食藥物質目錄的建議。
擬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物質,需滿足有傳統上作為食品食用的習慣、已經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安全性評估未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符合中藥材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
請有意向提出修訂增補食藥物質目錄意見建議的單位或者個人,如實填寫《食藥物質目錄修訂增補建議申請表》(附件1),并按照《食藥物質目錄修訂增補申報材料目錄表》(附件2)提供相關材料。修訂增補建議應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研究基礎,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關于新食品原料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等規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國無傳統食用習慣的以下物品,包括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從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離的成分;原有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國家對于新食品原料實行行政許可制度。由申報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提交相關材料,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負責組織技術評審等工作。為了掌握我省新食品原料申報意向等情況,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或者個人,如實填寫《新食品原料申請表》(附件3)。
有關單位或個人填寫的材料,請于2025年3月15日(以郵戳為準)郵寄至省衛生健康委,我委將結合征集情況,組織開展后續工作。如遇有關問題,可電話溝通咨詢。